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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第六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




 

  今天,第六届中国城市信用建设高峰论坛在内蒙古呼和浩特举行。与会者普遍认为,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已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要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重要部署,进一步健全社会信用体系和监管制度。

  本届论坛由新华通讯社指导,中国经济信息社、新华通讯社内蒙古分社主办,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承办,论坛主题为“诚信建设筑基中国式现代化”。

  内蒙古自治区副主席、政府党组成员郑光照、新华社副社长、党组成员刘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金融和信用建设司副司长邢晓东先后在开幕式上致辞。

  邢晓东在致辞中指出,近年来,城市信用建设的发展环境不断优化:信用信息共享水平大幅提升、信用奖惩大格局基本形成、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机制落地见效、信用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步入机制化轨道、社会信用体系法治化基础不断完善、社会诚信意识持续增强。

  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国人民银行已创建了四批130个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各地结合自身实际进行探索,形成了一大批典型经验做法。同时,城市信用建设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挑战。邢晓东要求,一是加大力度推动政务诚信建设,持续排查“新官不理旧账”、拖欠民营企业账款、政策承诺不兑现等问题,营造稳定、透明、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二是加大力度推进信息共享,将更多具有地方特色的信用信息纳入共享范围;三是加大力度推进“信易贷”工作,各地要加大资源投入和保障力度,提升平台数据治理能力和服务功能;四是加大力度拓展“信用+”应用场景,扩大“信用+”实施范围,切实实现守信有感、守信有益、信用有价。

  国家发展改革委营商环境发展促进中心主任吴小雁在主旨演讲中强调,近年来,信用理念和方式已深度融入营商环境建设中,并呈现稳中有进态势:一是信用促进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呈现新力度,各地各部门从“证照分离”到“一网通办”等,多角度全方位减轻了企业群众负担,有效实现了降本提质;二是信用推动良法善治迈向新高度,目前,27个省份已出台地方性法规,信用条款已写入100多部法律法规,为保障各类经营主体履约践诺、维护公平竞争秩序提供了依据;三是信用提升差异化智慧监管达到新精度,国家发展改革委建立了信用报告制度,实现对经营主体开展全覆盖式的公共信用综合评价,并强化监管信息共享互认;四是信用促进国际贸易便利化跑出“加速度”,目前有近6000AEO企业享受境内外通关便利;五是信用推动政务服务惠企便民彰显新温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与市监总局协同联动,推动信用修复结果共享互认,让企业群众享受更多信用红利,让民生实事更“可感可及”。

  在权威发布环节,国家公共信用和地理空间信息中心副主任吴阿明发布了《中国城市信用发展报告2024》,主要从城市信用建设的现状和成效、创新与实践、典型经验、未来展望等方面与参会代表交流分享。

  “2025年,《中国信用》杂志编辑部将以‘政务诚信’为主题开展典型案例征集,以及相关的媒体纪行活动,最终选取100个有实效、有价值的典型案例在全媒体宣传推广,为城市信用体系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有力的支撑,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贡献力量。”中国发展改革报社副社长杨禹在发布会上宣布启动2025年度“信用中国·城市在行动”典型案例征集活动。

  据悉,本届高峰论坛为期一天半,设置了开幕式、主论坛、实地观摩等环节,主论坛围绕中国特色社会信用体系实践与展望、信用应用场景创新与实践等2个专题展开。(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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