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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8月起施行 网暴情形将被记入信用记录




    为治理网络暴力信息,营造良好网络生态,保障公民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国家网信办联合公安部、文旅部和国家广电总局制定《网络暴力信息治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2481日起施行。

  《规定》所称网络暴力信息,是指通过网络以文本、图像、音频、视频等形式对个人集中发布的,含有侮辱谩骂、造谣诽谤、煽动仇恨、威逼胁迫、侵犯隐私,以及影响身心健康的指责嘲讽、贬低歧视等内容的违法和不良信息。

  《规定》鼓励网络相关行业组织加强行业自律,开展网络暴力信息治理普法宣传,督促指导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加强网络暴力信息治理并接受社会监督,为遭受网络暴力信息侵害的用户提供帮扶救助等支持。

  《规定》明确网络信息服务提供者应当建立健全用户账号信用管理体系,将涉网络暴力信息违法违规情形记入用户信用记录,依法依约降低账号信用等级或者列入黑名单,并据以限制账号功能或者停止提供相关服务。(来源:中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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