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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省有关协会: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信厅科函〔2023〕152号)和《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3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2023年我厅继续在全省开展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是指工业和信息化领域企业通过技术创新、管理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方法和质量工程技术,在系统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的实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示范效应、可借鉴、可推广的质量管理方法。符合以下条件的单位均可申报: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近三年连续保持盈利;在诚信、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无违法行为和不良记录;
(二)通过ISO 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证书在有效期内;
(三)所运用的主要管理方法(技术)和经验已在本单位成熟应用,对质量、效益和效率提升有明显促进作用,在地区和行业内表现突出;
(四)在不涉及商业机密的情况下,积极参与相关的分享交流活动。
二、遴选重点领域
(一)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深化运用先进适用的质量管理理念、方法和工具,实现全员、全过程、全要素、全数据的新型质量管理,持续提升质量管理体系有效性,实现质量和效益稳步发展的典型经验。
(二)通过质量工程新技术、新方法和新工具等实施质量改进,加强制造过程零缺陷管理,提升产品制造的一致性、稳定性,不断提升制造关键过程质量控制能力的典型经验。
(三)通过创新产业链供应链质量管控模式,协同上下游企业开展质量瓶颈问题分析、质量共性技术攻关等,推进制造业补链强链,强化资源、技术、装备支撑,推进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创新,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与安全的典型经验。
(四)通过5G、人工智能、区块链、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企业质量管理融合应用,促进质量管理数字化关键业务场景创新,推动质量管理活动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升级的典型经验。
三、遴选标准
(一)科学性和创新性
所应用的管理方法(技术)符合科学规律,符合质量管理基本规律。
所运用的管理方法(技术)能结合企业实际进行应用,并具有创新性;或是企业结合实际独创且有效的管理方法。
(二)系统性和示范性
典型经验应是企业质量管理多年实践的提炼总结,逻辑清晰,内容完整,效果显著。能展示对该质量管理方法(技术)的系统性应用情况,如在推进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和运营中的愿景目标、最高管理者作用、组织保障、政策制度、关键因素、资源管理和实施过程等。
典型经验应对企业质量管理关键因素和过程环节重点说明,包括从中获得的经验或教训,特色和亮点鲜明,具有示范性。
(三)显效性和发展性
有充分的数据和事实说明,通过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企业的质量、效益和效率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并有与同行竞争和标杆的对比数据,说明在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或自身具有显著进步。
有证据表明,应用该管理方法(技术)提升企业质量管控能力的典型经验,在同行业具有普遍适用性和可借鉴性。
四、申报程序
(一)申请单位需按照《河北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申请书》(附件1)编写质量标杆申报材料,认真填写申请表格和承诺书,提炼撰写总结材料,并提供相关的证实性材料。
(二)申报采用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申报单位请登录“河北工业企业服务平台”(网址http://gxt.hebei.gov.cn/main),点击“企业登录”后进行登录(首次登录请先注册),登录后选择进入“工业企业质量标杆”即可进行项目填报。请务于10月20日前按要求线上提交申报材料。技术支持:0311-85866037。
(三)推荐单位(名单见附件2)及时通过线上申报系统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推荐(后续会向各推荐单位发送平台登录账号及密码)。各市(含定州、辛集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雄安新区改革发展局推荐数量不超过3项,省有关行业协会推荐数量不超过2项。推荐意见要明确推荐顺序并加盖公章。请各推荐单位务于10月24日前按要求线上审核完毕。
(四)在线申报完成后,请各推荐单位将推荐意见,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申报书、典型经验材料和相关证实性材料的纸质版1份(请与线上申报内容保持一致)于10月28日前统一寄送省工信厅。逾期不再受理。
(五)我厅将对申报材料进行专家评审,必要时对部分申报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五、有关要求
请各推荐单位高度重视、积极推动,认真做好质量标杆推荐工作,并组织本地企业开展质量标杆对标实践活动。我厅将定期组织全省工业企业质量标杆经验交流活动,开展国家级、省级优秀质量标杆企业经验推广、学习交流等活动,扩大质量标杆活动的社会影响。
本通知电子版可在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官方网站gxt.hebei.gov.cn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孙静怡 0311—87803218 15003116043
电子邮箱:sjy@i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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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050071
河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3年9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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