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电话

0314-2281315

为个体经济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就《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答记者问




  个体工商户是我国产业链供应链的“毛细血管”和市场的“神经末梢”,在稳定增长、促进创新、增加就业、改善民生等方面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

  日前,国务院公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条例》,自2022111日起施行。围绕条例中的热点问题,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条例规定了哪些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工作机制?

  据统计,截至今年9月底,全国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已达1.11亿户,占我国市场主体总量的三分之二,带动就业近3亿人。

  “个体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个体工商户是重要的市场主体,在繁荣经济、增加就业、推动创业创新、方便群众生活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说。

  为此,条例规定,国务院建立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的宏观指导、综合协调和监督检查。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研究制定税费支持、创业扶持、职业技能培训、社会保障、金融服务、登记注册、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发展状况监测分析,定期开展抽样调查、监测统计和活跃度分析,强化个体工商户发展信息的归集、共享和运用。


  条例针对个体工商户制定了哪些具体扶持措施?

  两部门有关负责人介绍,为了做好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条例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结合本行政区域个体工商户发展情况制定具体措施并组织实施,为个体工商户发展提供支持。

  条例对政府公共服务水平提出更高要求。比如,在办理市场主体登记方面,登记机关应当为个体工商户提供依法合规、规范统一、公开透明、便捷高效的登记服务。国务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改革完善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制度,简化内容、优化流程,为个体工商户提供简易便捷的年度报告服务。国家加强个体工商户公共服务平台体系建设,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法律政策、市场供求、招聘用工、创业培训、金融支持等信息服务。

  针对个体工商户日常经营活动中面临的实际问题,条例还规定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的相关扶持措施,包括:为个体工商户增加经营场所供给,降低经营场所使用成本;推动建立和完善个体工商户信用评价体系,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和提供适合个体工商户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完善创业扶持政策,支持个体工商户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商标、专利、商业秘密等权利的保护力度等。


  条例如何加强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加强个体工商户权益保护是促进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的重要内容。”两部门有关负责人表示,条例进一步强化了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企业事业单位履职约束,加大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保护力度。

  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乱摊派问题,条例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向个体工商户收费或者变相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或者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集资、摊派,不得强行要求个体工商户提供赞助或者接受有偿服务。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制定相关政策措施时,应当充分听取个体工商户以及相关行业组织的意见,不得对个体工商户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工作中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损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规给予处分。

  对于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个体工商户,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纾困帮扶措施。


主办单位:承德市信用协会   承德市信用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

业务主管:承德市工商业联合会    业务指导:承德市信用办  承德市司法局 

Copyright©2018 承德市信用协会    备案号:冀ICP备18022440号-1

数据库支持:绿盾征信(北京)有限公司(www.1131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