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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拟对直播主播及商家建立信用评价体系



  近日,商务部发布公告,面向社会公开征求《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 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直播电商禁止和限制发布的产品或服务信息,要求对直播营销人员服务机构、主播以及商家等建立入驻、退出等机制和信用评价体系。

 

  根据征求意见稿,当直播主体存在虚假宣传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行为时,要采取必要措施维护消费者权益,并对直播主体实施相应处罚。

 

  据了解,此次公开征求意见的《直播电子商务平台管理与服务规范》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是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下达2020年流通行业标准计划项目的通知》组织完成的。社会公众如有意见,填写《意见反馈表》,并于202192日前将意见以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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